汪精衛
書法-二十五年結婚紀念日賦贈孟恒、仲蘊
水墨紙本 立軸
115 x 51.7 cm. (45 1⁄4 x 20 3⁄8 in.)
釋文:依然良月照三更,回首當年百感 並。志決但期能共死,情深聊復信來生。頭顱似舊原非望,恩義如新不可名。好語相酬惟努力,人間憂患正縱橫。
題識:二十三年(1934)三月三十一日,二十五年紀念結婚賦此詩示冰如,而是日又為孟恒與仲蘊訂婚之期,越五年二月二十六日結婚,因錄此詩以貽二人。精衛。
鈐印:精衛、雙照樓印
汪精衛
書法-二十五年結婚紀念日賦贈孟恒、仲蘊
水墨紙本 立軸
115 x 51.7 cm. (45 1⁄4 x 20 3⁄8 in.)
釋文:依然良月照三更,回首當年百感 並。志決但期能共死,情深聊復信來生。頭顱似舊原非望,恩義如新不可名。好語相酬惟努力,人間憂患正縱橫。
題識:二十三年(1934)三月三十一日,二十五年紀念結婚賦此詩示冰如,而是日又為孟恒與仲蘊訂婚之期,越五年二月二十六日結婚,因錄此詩以貽二人。精衛。
鈐印:精衛、雙照樓印